我校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3-05-08浏览次数:10

我校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的通知

学校所属各单位(部门):

2023年5月5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发布了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3﹞1号)要求,我校即日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网络申报平台。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网址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要求为准。

2.网络申报时间。申请人申报及我校网上集中审核提交时间为2023 年 5 月 5 日至 5 月 24日。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时间完成申报。

3.网络申报材料。为了方便申报,申请人需先填写《申请书》(或 《投标书》)和《活页》电子稿,特别是重点做好“课题设计论 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基础数据部分也要准确撰写,填写的草表不能直接上传,各项表格准备完成后再进行平台材料申报。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完成后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 PDF 版本的《活页》一并提交到平台上。同时将网络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提交到科研处。

为方便申请人顺利完成课题申报,申报中所涉及的各项事宜,可以直接与科研处联系。

4.后续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需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签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5.有关申报平台注册。我校已完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平台的注册,申请人可自行注册,而后请通知科研处,以便后台审核及在线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陈秀娟。

联系电话:0451—86615639 或 13845082899

办公地点:学校正德楼409室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3.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5.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投标书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