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会员加入工会的通知

发布者: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2-10-07浏览次数:10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黑龙江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工发〔2018]9号)精神及《哈尔滨剑桥学院工会会员会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最大限度地把我校教职工纳入到工会中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会员中的第一条: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凡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统一由所在部门(单位)组织,本人自愿申请,均可加入工会组织。具体入会条件如下:

1.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为我校特聘、返聘的专家学者;

3.我校为其缴纳保险的人员。

 

                       哈尔滨剑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