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关于2023年下半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次数:10

学校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下半年课题结题验收通知》,按照黑教科规办〔202113文件《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的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下半年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时间

1.已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时间要与申报计划时间相吻合,不可提前结题);

2.最晚截止到2023年10月8日上午11:00前,请参加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将结题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

二、结题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结题纸质版材料仅收取:《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其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签章),此表需科研处审核签章后编入材料汇编中

2.结题材料电子版(WORD)课题结题汇总表(请认证核对);

3.结题电子汇编材料需提供PDF格式文件,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2中的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只提交一个完整的PDF格式材料合集);

4.获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并盖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5.论文所发表的刊物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刊物查询截图;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可参照附件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中进行操作。

三、结题材料的审核及确认

1.各课题组要严格按照附件2中(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组织结题材料,不可漏项,成果不在课题研究时间内、无课题标识、不在规定查询范围的出版物或论文,不计入结题材料审核之列;

2.成果成效佐证材料(课题成果推广应用的成效证明、论文和著作被引用和转载、研究成果获奖和领导批示等)需由科研处审核确认方能编入汇编材料中

人:陈秀娟、孟泽

联系电话:86615639

   箱:jianqiaokeyanchu@163.com

 

附件:1.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2.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及规范和要求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4.2023年下半年应参加结项课题名单

                                  

科研处

                                                                   2023年9月19日